问题 | 欠4万信用卡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款四万元的信用卡,并不必然导致持有人被刑事拘留。
若情况属于常规性透支行为,同时持卡人能够主动与银行保持联系并展现出明确的还款意愿,那么一般而言这样的情况并不会导致刑事拘留。 然而,倘若这是种恶意透支行为,银行曾多次进行过催收且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未能得到偿还,那么便有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从而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了规定的信用额度或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在发卡银行经过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未予以归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