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众型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众型集资诈骗罪的判定往往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需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比如集资后不顾后果地任意挥霍、暗中携带款项潜逃等行为;
其次,行为人需利用欺骗手段行骗,具体表现形式如虚拟事实、隐匿实情以诱导公众参与投资; 最后,犯罪对象须为不确定的大多数人群体。 若是在此类集资活动当中,行为人对自身无法偿还所募资金及利息且依然肆意欺骗公众大量筹措资金的事实心知肚明,亦或是在非法获取巨额资金后逃跑、任意挥霍等行为出现时,我们通常可以将其视为非法占有的故意已经形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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