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涉众型集资诈骗罪的判定往往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需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比如集资后不顾后果地任意挥霍、暗中携带款项潜逃等行为;
其次,行为人需利用欺骗手段行骗,具体表现形式如虚拟事实、隐匿实情以诱导公众参与投资;
最后,犯罪对象须为不确定的大多数人群体。
若是在此类集资活动当中,行为人对自身无法偿还所募资金及利息且依然肆意欺骗公众大量筹措资金的事实心知肚明,亦或是在非法获取巨额资金后逃跑、任意挥霍等行为出现时,我们通常可以将其视为非法占有的故意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