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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算信用卡诈骗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信用卡诈骗”一词意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相关信用卡管理法制度,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从而获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违法犯罪行径。
针对这类事件,以下几种常见状况通常会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行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通过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来骗取信用卡。
2.在信用卡过期或损毁之后仍然继续使用。
3.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的信用卡。
4.恶意透支,即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过规定的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银行经过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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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2: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