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有哪些行为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实施以下行为将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这些行为包括: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或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真实身份信息以骗取信用卡; 非法使用已被宣布作废的信用卡; 未经许可而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申请信用卡; 以及恶意透支等。 在量刑方面,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通常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需要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若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