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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贷合同成立如何认定诈骗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借贷协议正式缔结之后,对于其是否构成诈骗行为这一问题,需结合多重复杂因素进行深入剖析和判定。
首要关注点当属借款方在签署合同时是否怀揣着非法占有的不良动机,同时也应审查其有否利用欺诈手段攫取借款,从而给出借方带来了财物上的实质性损害。
若借款方以虚假陈述借款用途、刻意掩盖个人财务状况、亦或是提供伪造担保等手法骗取借款,而且在取得资金后又全然不顾后果地挥霍度日、潜逃规避、藏匿财产等方式置还款责任于不顾,那么他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实施了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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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