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如何认定诈骗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该类刑事犯罪的判断过程中,公安机关往往从如下几方面入手,综合考虑了多元因素:首先,需要审视是否确实存在一种行为人意在实施非法占有之目的的主观意愿。
这便涵盖了行为人是否借助欺诈伎俩获取了他人的财务,同时又意图永久性地剥夺其对此等财物的所有权。 其次,公安机关会着重关注诈骗行为所采用的手法与策略,例如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从而使得受害人在错误认知的引导之下,做出了处置财产的决定。 此外,公安机关还会衡量诈骗行为涉及的金额大小,因为不同的涉案金额可能会对案件的性质界定以及后续处理产生重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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