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诈骗案立案之前自愿退还赃款,被视为一种向司法机关展现积极态度的行为,这样的举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往往会对结果产生积极且有益的效应。
首先,主动退还赃款能够表现出罪犯对其所犯罪行有深刻的悔悟与反省,这种悔悟与反省在法庭判决裁量刑罚的时候,将被作为考量因素,酌情给予从宽处罚。 另外,退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损失,这无疑体现了罪犯对自己过失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愿意改正错误的坚定决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可能被判处罚金; 而当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当然,需要强调的是,尽管退赃属于有利的情节之一,但这并不代表罪犯一定能够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待遇,最终的处理结果仍然需要结合诈骗金额、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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