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不立诈骗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派出所并未对此案予以立案,阁下可考虑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请求派出所出示一份书面形式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使阁下能清晰地了解到他们做出此决定的原因。 其次,如果您对派出所不予立案的决定感到质疑,便可向决定此事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若对复议结果依然存在不满情绪,您还可以进一步递交至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再次复核。 再者,若是您个人觉得公安机关本应对某个可能构成诈骗罪的案件展开侦查却未实施,那么您有权利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详细解释为何没有立案的原因。 当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给出的不立案理由无法站得住脚时,他们将通知公安机关必须立案调查,而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之后也必须立即启动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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