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是指哪些方面的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信用卡诈骗罪乃是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为目的,违背信用卡管理条例并借助信用卡实施的欺诈行为,其核心特征便是违法获取大量现金。
常见列举有多种情况: 首先,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其次,冒充他人身份借由非法途径获取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第三,在持有足够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恶意拖欠卡债; 最后,故意超出规定额度或延长还款期,且在逾期未还的情况下拒绝执行监管部门所提出的清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