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诈骗罪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诈骗罪并非一项独树一帜的独立犯罪,然而若是在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时,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运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段,从而获取了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视为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程度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若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3)缺乏实际履行能力,却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在收取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逃逸的; (5)采用其他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认定标准,将会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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