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不予立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遭遇合同诈骗案件时,公安机关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您有权采取以下策略来维护自身权益:首要之举是,立即向作出此项决定的公安部门递交复议申请,请求他们详细阐述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
若您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仍然持有异议,那么您亦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递交复核申请以寻求公正裁决。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同样有权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构,人民检察院将会对公安机关所作决定进行全面审查,如发现确有应当立案却因故未能立案的状况发生,检察院将要求公安机关告知名义上未予立案的实际原由; 若该理由被认定为并不充分,检察院将勒令公安机关限期纠正并启动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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