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钱会信用卡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各地区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可能存在差异,然而普遍来看,若是存在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都应视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述的“信用卡诈骗罪”:
一是恶意透支信用卡,其数额在人民币五万元及以上但未达到五十万元的范围内; 二是恶意透支数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之间; 三是恶意透支数额超过人民币五百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恶意透支这一行为之外,如果有人利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已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等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同样将被视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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