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标准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实施者必须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支付; 或者在申请信用卡时,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真实身份信息从而取得信用卡的使用权。 第二,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表现为使用已过期或被注销掉的信用卡。 第三,未经授权便冒充他人信用卡使用的行为同样属于信用卡诈骗。 第四,当持卡人由于主观的不良企图,在未满足规定限额、超过规定期限的情况下透支,且在发卡行对其进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没有偿还欠款的行为,也将被视为信用卡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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