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可自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合同诈骗罪名列为了公诉范畴之内。
此款条文中详细阐明了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详细条件以及对应的刑事处罚措施。 因此,对于合同诈骗行为,通常是由国家公诉机构依法提起公诉,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被害人亦有权提起刑事自诉。 这些情况主要包括轻微刑事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诈骗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通常并不属于可由被害人直接提起刑事自诉的范畴。 综合以上分析,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诈骗案无法作为自诉案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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