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分类 建设工程纠纷-施工合同纠纷
解答

一、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内容有:

一、工程概况。

二、门窗面积,最终结算按实际面积结算。

三、开/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

五、质量与检验。

六、工程款的支付。

七、保修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工程合同书都有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都有,发包人与分包人的姓名或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工程的范围;建设工期;工程的质量;工程造价;工程的验收标准;工程款;以及支付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分包合法要件如下:

1、分包行为取得了发包人的同意,或者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

2、承包人只进行了一次分包,也就是说,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给的施工单位是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分包的工程不是主体工程。法律规定,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5: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