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员工怎么才算不知情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集资员工怎么才算不知情需要看员工本人主观上是否知情,是否有实际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来,以及办案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掌握到什么程度等。
非法集资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如经司法机关调查证实确是不知情,并且完全没有涉及相关犯罪,则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参与的情况下,会被判刑。 非法集资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2、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3、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二、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3、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的; (3)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 4、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0万元以上,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非法集资的行为具体包括: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1)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2)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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