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拘留什么情况下不执行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司法拘留与逮捕在法律概念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司法拘留主要是人民法院为确保审判活动能顺利进行而采取的措施。 当有人严重妨害了诉讼活动时,法院就会对其实施这一举措,通过限制其短时间的人身自由,来维护司法秩序。 而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或法院批准、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它针对的是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一旦采取逮捕措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将被完全剥夺人身自由。 不过,在一些情况下是不会执行逮捕的。 比如不存在犯罪事实,这就意味着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有违法犯罪行为; 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种情况下,动用逮捕措施就显得过度了; 还有就是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时,不能贸然进行逮捕。 此外,若存在法定的不应当逮捕的情形,像患有严重疾病,身体状况无法承受逮捕后的羁押; 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况,也会避免执行逮捕,以保障这些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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