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逮捕后多久才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从逮捕到开庭的时间并非固定不变。
一般来说,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大多不会超过两个月。 要是案情比较复杂,到了期限还不能终结的案件,就可以经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把期限再延长一个月。 等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通常是一个月,要是遇到重大、复杂的案件,还能再延长十五天。 检察院把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安排开庭时间。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受理案件后的二到三个月内作出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不过,对于那些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出现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那种情形之一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总之,具体的开庭时间得综合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其他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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