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嫌疑人监视居住由谁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的执行工作通常交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居住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负责落实。
倘若涉及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那么在无法与当事人取得有效联系的情况下,需在执行监视居住活动之后的最早24小时内,将相关事实通告被监视居住者的家人。 此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行为不可在羁押场所或专门设立的刑事案件处理地点实施。 至于执行机构方面,负责监视居住的执法人员有权采用电子监控设备、不定时检查等手段来监督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 在侦查阶段,还可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讯进行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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