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执行时间规定多少天结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系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针对自身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开展侦查工作的过程中,如遇法定紧急状况,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上限为37天。 具体来说,若公安机关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审查后,认定有必要将其逮捕,则应在拘留期内的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审核批准。 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之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1日至4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应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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