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天算刑事拘留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行为。
通常情况下,当公安机关认为某位被拘人员需要予以逮捕时,应在拘留程序结束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内,将申请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审批时间有可能适度延长一到四个工作日。 至于那些流离失所、频繁作案或者纠集多人共同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因此,自被采取拘留措施之日起,无论是三个自然日之内、延长至四个工作日之内、七个自然日之内,还是最长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均属于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间。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的法律规定,具体的执行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请问您是否遇到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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