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不足30天能从看守所出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证据不足的境况时,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长达30天之后能否获得释放,主要还得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
依照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若公安机关认定某被拘留者有必要逮捕,则应于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请求审查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个申请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针对那些跨区域作案、反复作案或多人团体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言,其审查批准的时间亦可延长至三十日。 然而,如若在这30天之内,公安机关仍无法搜集到充足的证据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那么他们就必须释放该犯罪嫌疑人或是改变对其实施的强制措施,例如采取保释、监视居住等方式。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公安机关也可能会选择继续展开调查工作。 至于最终结果如何,将取决于案件证据的充实程度以及相关法律程序的进展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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