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三十七天从哪天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令,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人员实施拘留,其37天的司法扣留期通常自公安机构向被告人发送《刑事拘留证》之日起正式启动。
这37天的时间跨度涵盖了公安机构所能执行的最长拘留期——30天,以及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审查并批准逮捕的额外7天。 值得强调的是,拘留的起点只计算工作日,而非自然日,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于1号被拘留,那么从次日2号才开始计算拘留的第一天。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计算刑事拘留期限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同时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超过法定的期限仍未对被告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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