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37天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一般以拘留当日为起点进行计算。
所谓"拘留之日",是指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并实际执行拘留措施的日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员,如果认为其需要实施逮捕,应在拘留期的最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 在特定情况下,审批时间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不等。 对于流串作案、反复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人,审查批准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之久。 然而,人民检察院必须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捕申请之后,于七日内作出决定,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 据此,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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