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一般多久结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具有强制性质的行为,通常其执行时效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37天时限。
若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立需对被拘留人员进行逮捕以保障侦查取证工作的开展,则应在实施拘留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待人民检察院予以审核批准。 在此基础上,对于案情较为复杂、涉及到流窜作案或多次作案以及成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延长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可达4个工作日; 如果涉案人员属于重大犯罪嫌疑人且涉及群体串通案件,则公安机构的提请审查批准时间也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人民检察院对此应有明确的程序要求,即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捕的最终决策。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上述所提到的拘留期限并非死板不变,而是应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特性而做出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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