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六个月到期了还没有新的证据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倘若监视居住期限已达半年之久且仍无新的确凿证据出现,便应予以解除。
众所周知,监视居住乃一种对人身自由有所限制之强行手段,不得无故长期延续施加。 倘若并无充足证据支撑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则理当恢复被监视居住者的正常生活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