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批准逮捕了一定会被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批准而实施的逮捕行为,并非必然等于后续审判之必然刑罚结果。
批准逮捕仅仅代表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必要强硬手段,其根本出发点在于考虑到可能存在于犯罪嫌疑人间的真实犯罪事实以及所引发的重大社会风险性。 然而,法院是否对其实施最后的判决裁定,往往取决于案件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且确凿无误,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 在接下来的诉讼程序中,若发现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甚至无法构成犯罪等特殊情况,那么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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