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可以见家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受到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未获得执行机构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与外界人士接触交往。
然而,倘若经由执行机构批准核准,他们便有机会进行家访,准备相关事务。 值得注意的是,监视居住乃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旨在在保证刑事案件稳妥推进之余,适度控制涉案人员的人身自由,以达到准确调查取证和防止违法行为再度发生的双重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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