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判刑从哪天算起的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的刑罚期限通常应当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先行羁押,则可以将该期间进行相应的折算,即每羁押一天便可视为刑期增加一天。
举例来说,假设某位犯罪者因为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在此之前他已被羁押了三个月,那么在实际执行刑罚时,他需要服满的刑期实际上是九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3 13: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