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会直接抓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被正式立案处理之后,并不一定会立即展开对涉案人员的逮捕行动。
立案仅仅意味着涉及到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足以追究法律责任的事实依据,然而接下来的工作便是针对这起事件开展深入的侦查与取证工作。 只有当有足够的证据明确显示该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身处可能逃逸、销毁证据或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之中时,警方才会采取必要的抓捕行动。 若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不紧迫,或者相关证据尚不充足,那么警方可能会先行展开调查工作,而非立即采取逮捕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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