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轻微伤不和解拘留几天案件到了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因打架而导致的轻微伤害纠纷未得到调解解决的状况下,此案达到检察阶段时,通常情况下不会涉及到对涉事人员进行拘留处理。
由于轻微伤害尚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因此检察院有可能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或者将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由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在此类情况下,行政处罚的标准一般为: 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时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若情节相对较轻,则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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