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到期后没人过问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如无人对您进行后续的关注,建议您主动与实施机关取得联系,以获取关于该案件发展进程方面的详细信息。
依据法规规定,监视居住措施结束之后,实施机关应迅速地将相关禁止令予以解除。 若发现实施机关未能依法及时解除此项限制,那么很有可能出现了程序性的错误或不当之处。 作为该案的当事人,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您拥有充分的权利来加以保护,同时也有权要求做出相应解释以及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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