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没消息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被刑事拘留37日仍未得到最新信息,阁下请勿过度忧虑。
此种状况或许系因涉案情节错综复杂,尚处于深度调查阶段所致。 此时,您可考虑委托一位资深律师参与其中,以便律师能接触到犯罪嫌疑人,并有权利向负责审理该案的相关机构探询案情。 除此之外,您亦可直接向负责办理此案的相关机构询问流程进度,然而,他们可能仅会提供部分基础性信息给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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