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到期后怎么办理撤销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时,通常是由执行机构告知被监视居住者及其亲属,解除了他们所处的监视居住状态。
执行机构将依法颁发解除监视居住的决定书,并且会及时地告知被监视居住者和相关单位这一消息。 若在监视居住过程中,案件的实际状况出现了新的变动,例如经过详尽的调查取证,证实犯罪行为确实存在且证据确凿,此时就有可能需要将原先的强制措施调整为更为严厉的逮捕。 倘若案件的侦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并且经过评估确认无任何犯罪行为发生,那么自然也就应当解除对被监视居住者的监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