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唤到拘留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传唤这一方式通常由公安机关来执行,主要针对尚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员。
若被传唤者无充分合理的原因而拒绝接受传唤或故意躲避传唤,公安机关有权实施强制性传唤。 值得注意的是,传唤和拘传的总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 但若案件情况特别严重且复杂,需采取拘留或逮捕等严厉措施,则传唤和拘传的总时长也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若公安机关发现已有充足的证据证实犯罪行为的确凿存在,便可依法作出拘留的决定。 在拘留之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除非因无法通知或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否则应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人家属发出书面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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