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探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刑事拘留程序的这段时间内,常规情况下并不允许探访被羁押者。
这是因为刑事拘留原则上是由公安机构和人民检察机关直接处理并主导的案件,在此过程中的侦查环节中,若是遇到了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对于循迹确定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来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临时性的手段来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以达到控制并审讯侦查案件的目的。 这个阶段主要关注的是案件的调查进展,预防嫌疑人之间串供,销毁证据等行为,力求保障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有条不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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