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计算时间如何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拘时间应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发出拘留通知书,同时启动拘留措施的那一刻起计。
通常情况下,刑拘期为三天。 然而在特殊情形下,如需提请上级部门进行审查批准的情况,拘留期限可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而针对那些流窜犯、惯犯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刑拘期限最多可延长至30日。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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