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服怎么申诉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此项刑事拘留处决持有异议,可向上次作出此类拘留决策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也可向该部门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复核申请。
关于申诉缓刑的问题,需要全面审视案件的具体细节,例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罪犯的悔过表现以及是否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等等。 通常而言,倘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罪犯具有悔过之意且不再具备犯罪倾向,同时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重大负面影响,那么便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申诉与控告权及其处理】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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