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1天罚金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对于依法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刑罚的罪犯,人民检察院有权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而涉及拘押行为的拘留期限一般设定为十天,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十四天; 若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连续作案以及有其他恶劣因素的重大案件的重要嫌疑人,则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七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执行并不涉及到罚金的处罚方式,只有在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后,才会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被告人处以相应的罚金作为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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