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延期一定会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特定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延长并不必然导致逮捕裁决的出台。
实际上,刑事拘留期限的延长大多源于案件复杂性较高且需要对案情作更为深入的调查和取证所需的充足时长。 然而,最终的逮捕与否还需综合其他各项关键要素进行斟酌判断,如提供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合理,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是否清晰明了等等。 若经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后,发现证据仍然无法充分证明犯罪事实成立,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逮捕的决定便有可能被否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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