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批捕还会被公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中,虽然检察院对于案件不予批准逮捕并不代表着该案件将不会进入公诉程序。
这其中或许存在诸如证据尚未充足、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等原因导致的结果。 然而,如果在后续调查过程中,侦查机构能够成功获取到新的关键性证据,或者案件情境有所改变,使得原本不满足公诉标准的案子也能符合相关要求,那么此时依然有可能被移送至法院进行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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