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拘留期间能否律师会见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可以会面交流!
2.从受害者第一次接受盘问或遭到强制措施之时开始,他们便有权力委托辩护人了; 在审问过程中,唯一能担当此角色的是律师。 经过法院与检察院的批准后,其他辩护人同样有机会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议和通信。 3.接受指派的律师有权利向调查部门询问疑犯所涉及的罪行,并申请会面。 对于此类申请,警方应该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且安排见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