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被划定为14日。需注意的是,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仍有必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和侦破,那么他们有权申请将拘留期限延至37天。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每一次的延期都不能超过14天,并且累积的延期总时长也不得超过37天。 此外,在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期间,如果检察院最终决定批准逮捕,那么拘留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7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关于刑事拘留是如何规定的 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了确保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特定紧急情况下能暂时失去人身自由,通常会采用刑事拘留这一手段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该手段主要针对具有潜在逃逸风险、试图销毁证据以及相互串供等犯罪行为人。然而,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14天,如遇特殊情况则可以适当延长至3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依据现行法律框架,在普通状况下,违法者被刑事拘留的时间上限通常设定为14天。然而,公安部门可以在特定情形下向上级部门提出特别申请,从而将拘留期限延长至多达37天,但是这种情况下每次允许延长的天数不得超过14天,因此总的拘留时程不能超过37天。当检察院展开对案件的审查工作并决定实施逮捕时,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进一步延长至最多7个月。这样的规定无疑保证了法律的严格性与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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