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多久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一般的法律程序,涉及刑事犯罪的拘禁期通常可以区分为以下三个不同的阶段:
首先是由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在这一阶段中,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将被拘留者提交审判,那么就必须在拘留日后的三日内提出请求,交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在此过程中,如果存在某些特殊的原因,例如被拘留者具备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情况时,则审查和批准的时间可能会适度地延长一日到四日期限内;
其次是当公安机关将申请递交给人民检察院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最后是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了逮捕,相对应的拘留期将会演变为审判之前的羁押期。
综合以上所有因素考虑,一般来说,拘留期的总长是无法超过三十七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