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捕直诉案件还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不捕直诉案件而言,当事人通常不会遭受刑事拘留之苦。
不捕直诉即是指公安机关在未对犯罪嫌疑人施加逮捕这一强制手段的情况下,直接将相关案卷材料移交至检察机关予以审查起诉。 倘若案件符合不捕直诉的各项规定,则正常情况下不会再行启动刑事拘留程序。 然而,在个别特殊情形中,例如新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确凿证据出现时,司法机关有可能需要重新审视并决定是否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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