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哪里可以批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盗窃犯罪行为的批准逮捕与定罪量刑程序,通常是由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依法承担并负责实施的。
在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并且认为匡定的罪犯涉嫌犯有盗窃罪名且需采取羁押措施的情况下,将会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以请求批准逮捕该犯罪嫌疑人。 而人民检察院在仔细审阅相关材料之后,如果确认其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将依法予以相应批准。 此后,案件审理程序将交由人民法院继续进行。 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案件事实、各项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对被告人给出有罪或无罪、罪行过轻或罪行重大的最终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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