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什么机关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部门与人民检察院在负责审核刑事案件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执行的措施,主要针对现行违法犯或者有重大疑虑的犯罪分子。
然而,若公安部门在处理具有法定紧急情况的现行违法犯或重大疑虑犯罪分子时,可对其实施先行拘留。 同样,在人民检察院自行调查案件的过程中,如果犯罪者在罪行发生后企图自杀、潜逃或是已经处于在逃状态,并且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该等犯罪嫌疑人亦可被予以拘留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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