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检察院批捕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羁押状态之后,若检察机关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法院最终如何判决便将考虑诸多复杂因素。
这些因素主要包括犯罪行为的真实情况、严重性、情节恶劣度、对社会公共利益所构成的侵害规模以及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等等。 一般说来,只要犯罪事实确凿、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很有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 然而,如果在案件中存在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的情形,判决时自然也会予以适宜调整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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