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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和解在什么时候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刑事责任的诉讼中,若被告人在被最终定罪前,其因为涉嫌的犯罪行为而在警方期间遭受刑事拘留,在此前提下,双方当事人有权利启动调解程序,以达成和解协议。
尽管和解在解决争端、促进沟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它本身却无法直接引发刑事拘留的终止。
若案件情节较为轻微,且被告方承认其所犯罪责,自愿接受裁判结果,同时也获得了受害方的谅解和宽恕,那么他们可能通过这一方式使自己在量刑过程中的地位得到改善。
更为理想的情况是,这种和解协议能够说服检察院撤回诉讼请求,或者推动法官有选择性地减轻其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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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