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家人多久可以探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事人遭受刑事拘留这一特定法律程序中,亲属通常不得进行探访。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管辖的案件,在侦破的进程中,面对特定且紧迫的法定情况时,对于现行违法者或重要嫌疑人所实施的临时性、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为了确保案件侦破工作不受干扰,并预防可能出现的串供等状况,亲属在此案的侦查阶段无法展开探视。 直到此案判决宣布生效之后,亲属们才有权利进行探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